瓦斯安全須知

  • 液化石油氣連接使用規範Open or Close

    一、液化石油氣販賣業者以下情形,不得供氣:

    1. 容器置於地下室
    2. 無嚴禁煙火標示或滅火器
    3. 無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
    4. 使用或備用容器未直立放置、未設有防止傾倒的固定措施

    二、瓦斯桶原則應置於戶外,置於室內者應保持通風良好,不得放置於地下室等通風不良場所,且瓦斯桶亦應避免擺放於低窪處或周圍有梯間等易蓄積液化石油氣之處所。

    三、液化石油氣容器並接使用場所應每月自行檢查,檢查項次為:

    1. 嚴禁煙火標示
    2. 滅火器
    3. 容器位置
    4. 防止傾倒措施
    5. 防止日光直射措施
    6. 燃氣導管
    7. 橡膠軟管
    8. 氣體漏氣警報器

    四、使用液化石油氣容器連接燃氣設施之場所,其使用量不得超過一千公斤。

    五、瓦斯警報器安裝位置:使用天然瓦斯(NG)的場所,建議應安裝在距離天花板30公分以內,距離瓦斯燃燒設備3公尺以外的地方;使用桶裝瓦斯(LPG)的場所,建議應安裝在距離地板30公分以內,距離瓦斯燃燒設備3公尺以外的地方。

  • 液化石油氣設施安全及注意事項Open or Close

    一、液化石油氣臥式圓筒形儲槽設備應依CNS12654標準製造,並檢具合格資料。

    二、所有配管應依CNS12856配管標準之規定施工。

    三、減壓及汽化設備應符合CNS12653之規定或同等以上者。

    四、儲槽設備應於其四周設易見之警告標示。

    五、液化石油氣用消防設備應依CNS12854國家標準之規定,分別設置滅火器。

    六、有可能自該設施洩漏氣體之虞之場所,應依CNS12479之規定設置氣體洩漏探測警報設備。

    七、消防設備應每天點檢一次以上,如發現失常即檢修並採取防止危險措施。

  • 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注意事項 (詳細法規請參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Open or Close

    一、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設置,依第140條至第145條之規定。

    二、標示設備之設置,依第146條至第156條之規定。

    三、第208條下列場所應設置防護設備。但已設置水噴霧裝置者,得免設:

    1.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
    2. 儲存可燃性高壓氣體或天然氣儲槽在三千公斤以上者。
    3. 氣槽車之卸收區。
    4. 加氣站之加氣車位、儲氣槽人孔、壓縮機、幫浦。

    四、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之滅火器,依第228條規定設置。

    五、滅火器之放置及標示依第31條第4款之規定。

    六、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之冷卻撒水設備,依第229條規定設置:

    1. 撒水管使用撒水噴頭或配管穿孔方式,對防護對象均勻撒水。
    2. 使用配管穿孔方式者,符合CNS12854之規定,孔徑在4mm以上。
    3. 撒水量為防護面積每平方公尺每分鐘5公升以上。但以厚度25mm以上之岩棉或同等以上防火性能之隔熱材被覆,外側以厚度0.35mm以上符合CNS1244規定之鋅鐵板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及防火性能之材料被覆者,得將其撒水量減半。
    4. 水源容量在加壓送水裝置連續撒水30分鐘之水量以上。
    5. 構造及手動啟動裝置準用第216條之規定。

    七、依第230條防護面積計算方式,依下列規定:

    1. 儲槽為儲槽本體之外表面積 (圓筒形者含端板部分) 及附屬於儲槽之液面計及閥類之露出表面積。
    2. 前款以外設備為露出之表面積。但製造設備離地面高度超過5M者,以5M之間隔作水平面切割所得之露出表面積作為應予防護之範圍。
  •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規定 (詳細法規請參照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Open or Close

    一、設有警戒標示及防爆型緊急照明設備。

    二、設置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

    四、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屋簷應距離地面二點五公尺以上。

    五、保持攝氏四十度以下之溫度;容器並應防止日光之直射。

    六、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應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且不可重疊堆放。灌氣容器並應採取防止因容器之翻倒、掉落引起衝擊或損傷附屬之閥等措施。

    七、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八、周圍二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但儲存場所牆壁以厚度九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造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構築防護牆者,不在此限。

    九、避雷設備應符合CNS12872規定,或以接地方式達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但因周圍環境,無致生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

    十、人員不得攜帶可產生火源之機具或設備進入。

    十一、設有專人管理。

  • 瓦斯與一氧化碳比較Open or Close

    一、認識瓦斯:

    1. 指一般的可燃性氣體,是無色、無味、無臭和無毒的氣體,臭味是添加人工臭氣的緣故。
    2. 液化天然氣(NG),俗稱天然瓦斯,其成份以甲烷居多。
    3. 天然瓦斯氣化後比空氣輕,外洩時會往上飄。
    4. 液化石油氣(LPG),俗稱桶裝瓦斯,其成份以丙烷、丁烷居多。
    5. 桶裝瓦斯比空氣重,外洩時會往下沉。
    6. 瓦斯外洩之濃度達到爆炸下限,若有火花即刻會引爆,造成瓦斯爆炸。
      (詳見下表)
    學名 英文名稱 化學式 爆炸下限 比重(空氣=1)
    甲烷 Methane CH4 5% 0.55
    丙烷 Propane C3H8 2.1% 1.56
    丁烷 Butane C4H10 1.9% 2.01
    異丁烷 Isobutane C4H10 1.8% 2.01

    二、認識一氧化碳:

    1. 一氧化碳(簡稱CO),是無色、無味和無臭的毒性氣體。
    2. 低濃度的一氧化碳,長期暴露就會頭痛、噁心、疲倦感。
    3. 高濃度時抽蓄、無意識,嚴重者1~3分鐘立即死亡。
    4. 一氧化碳比空氣輕,很容易飄入室內。
    暴露時間對人體的影響
    一氧化碳濃度 暴露時間對人體的影響
    50PPM 一般而言8小時內尚無徵狀。(OSHA*最大允許暴露條件)
    200PPM 2~3小時內輕微頭痛、噁心、疲倦感、暈眩。
    400PPM 1~2小時內劇烈頭痛、噁心、疲倦感、頭暈。
    800PPM 45分內噁心,抽搐,2小時內無意識,2~3小時內可能死亡。
    1600PPM 20分內頭痛、噁心、無意識,1小時內可能死亡。
    3200PPM 5~10分內頭痛、噁心、無意識,25~30分內可能死亡。
    6400PPM 1~2分內頭痛、噁心、無意識,大約在30分鐘之內死亡。
    12800PPM 1~3分內立即死亡。

分公司據點查詢
電子型錄下載
維修服務查詢
與我們聯絡